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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浅浅这么多年一直在这里,她不怕热吗?”

热浪滔天的大漠,符不离有些后悔选择在上午出门了。

想到中午会更热,她虽然身板依旧站的笔直,猫耳朵却已经开始畏畏缩缩地往两侧歪去,好像已经没力气站着了。

其实并非如此,只是耳朵的毛发太多,那么竖着耳朵耳廓里的绒毛热的厉害,把耳朵侧下去,这样就不会让粉嫩的耳廓被太阳直晒。

只是看起来显得没什么精神。

“她白天不是也不出来吗?”淑月道。

“我感觉她很强啊,起码比我强吧?”符不离道。

“嗯?她哪里比你强了?”淑月道。

“破坏力?我感觉浅浅们加在一起,不管什么都比我强吧?”符不离道。

“我觉得不如你。”淑月道。

“……我也没说我弱啊,你怎么就攀比上了。”符不离道。

“本来就不如你。”淑月道。

“……好吧好吧。”

这个淑月,还真是不能说她一点不行。

符不离当然没觉得自己很弱,就好像她拿浅浅没办法一样,起码浅浅拿她其实也没什么办法。虽说如果真的失守说不定会被啃个没完没了,但实际上,她并不太会真的落入没办法还手的余地。

而且,就算真的被啃食,待到血毒发作,她还是有机会翻盘。

她的魔力很多,用来进攻的魔力远远没有用于治愈的魔力来的丰富。她自己的身躯又足够小,治愈起来消耗很小。只是被浅浅啃食,她感觉自己坚持个十天半个月可能都不会有什么感觉。只是一直被啃,心情和身体上可能会不太舒服。

当然,事实上,浅浅也没办法真的近身对她造成太多伤害。

可她对敌的手段确实捉襟见肘,过去身为人类的招数在魔女大战中其实没有太多作用。她要是能像小龙萝那样喷火,也许战斗会来得畅快一些。结果与浅浅对战,杀敌数恐怕还不如小龙萝。

她怎么也想不到如果有一天真的要和浅浅决战,她拿什么赢过浅浅。不输不代表能赢。

就算淑月不觉得她弱,就事实而言,她确实不太能比得过浅浅的。

也不知道银河和莉莉丝如何。

徐尧打了个哈欠,揉了揉眼睛:“也不知道那些人今天晚上能不能守住。”

符不离一笑:“咱们可是魔女,帮他们守两天已经仁至义尽了。”

“两天而已……我们都守了多少年了,这时候走了,他们会怎么样。”徐尧道。

“放宽心啦,人类没那么脆弱。我们身为魔女没去对付人类已经很不错了,再说,我们这不是就是要去找浅浅吗。擒贼先擒王,那些小浅浅没完没了,大漠里面应该起码有一个更能听得懂人话的浅浅才对。是这样吧?”符不离说着,扭头看向了淑月。

淑月一笑,摇了摇头:“我也不确定。”

“你不是见过她吗?”

“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。”

“一百年前?”

“没有那么久,大概……五十年前?”

“也是在这里?”

“是啊,也是在这里。”

“她这么强,为什么非要在大漠里面。这里要吃的没吃的,要喝的没喝的,她那么能吃,往南方没人的地方去,那不是更可怕?”

“是吧。小离离想要变得更可怕一点?”淑月道。

“变可怕干什么?”

“那为什么小离离会觉得她应该往南方去?”淑月道。

“她不是魔女么?”

“你不是也是魔女吗?”

“我之前是人类,要那么可怕干什么。而且,我也不是那个意思。我是说,她如果真的只是虫子一样的生物,明明可以往南方去,她这么强,趁人类没注意溜过去并不难,然后在南方快速发育,生几百万个浅浅突袭城市,肯定比现在这样更可怕吧。如果她真是没什么思考能力的虫子,遵循本能也该往水土更肥沃的南方去,没有道理一直在这里。而且,我感觉她好像不打算离开这里。”符不离道。

“你是这么觉得的?”淑月道。

“当然,不然她这些天何必一直围着我们,像是飞蛾扑火一样地冲呢。明明她可以越过我们,去往更东边的。”

若是只是为了杀戮或者繁殖,浅浅根本不必这般畏畏缩缩。如果她真的只是没有意识的虫子,循着本能,早该冲出这片大漠了。

一直还留在这里的原因会是什么呢?

是因为喜欢大漠的气候?还是只能在大漠繁衍?

不管多少疑问,见到浅浅就知道了。

淑月也并不确定是否真的有一位能听懂人话的浅浅,据她所知,浅浅的繁衍并不受她自己控制,即便浅浅自己不想繁衍后代,也无法阻止自己成茧的过程。

每一位魔女都有着自己的能力,承袭了恶魔的魔力,改变了身体的构造,自然就要以魔女的生态去生存。

就好像人类会生老病死,魔女也有魔女自己的生存规则。

从红土戈壁往西走,沿着那条小河一路往上,河流逐渐拐向了南方的山,而前方的路通向的,则是真正的大漠。

那沙尘暴便是从这边吹来的,地上尚且覆盖着一层黄沙。

往远处看,黄沙像是波浪一般,形成了一道一道宛若波涛一般的纹路,覆盖在红土之上,形成了宛若红黄两色绘制的海景图一般。

风一起,黄沙移动些许,便有了如同黄色浪潮一般的视感。

符不离脚底早已被汗水浸透,踩在鞋子里难受的厉害。

她的身体汗腺与人类有些不同,集中在手心与脚心,其他部位虽然并未完全退化,可大多时候都不会出汗。集中在手脚心,也就导致她手掌和脚掌一直湿漉漉的。

当初去焰栖走廊,她穿的比现在清凉的多。不过那时候因为一个人在外面跑,不太需要顾忌形象,太热了甚至直接脱了外衣只穿内衣走,就算遇到了人,被看到了也只是脸红一下,然后便大摇大摆地离开了,反正没人认识她。可这一趟有人一起走,她就不太敢那么放肆了。

虽说都是熟悉的人,可她好歹还是要些脸面的。

穿出来的绣花鞋好看是好看,可透气性差了许多。粉色的绣花鞋带着高度并不低的坡跟,并非因为她喜欢高跟鞋,只是因为她更习惯用脚趾走路,猫化的脚掌在这种高度的坡跟下,刚刚好能自如行走。

看似很高很厚的鞋,其实十分轻便。这双鞋子并不便宜,材料也很特别,她可舍不得丢掉,脱下来提在手中,便看到自己的袜子踩在地上,在太阳底下,竟冒出了一缕缕白烟。

脱下鞋子,脚底已经潮湿的厉害了,白丝被水浸透,能直接看到脚丫子的模样。

虽说她的身体特殊,即便是汗水也散发着浓郁的奶香与一些桃子的香味,可随着那股白烟一起出现的,是一股有些浓郁的香气。

她忍不住脸红了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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